据《四川日报》1月9日报道,近日,省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于立军赴广元利州区、昭化区,指导基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扎实抓好岁末年初民生保障和安全稳定工作,围绕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、“乡村大喇叭”助力乡村建设治理开展专题调研。
上述消息显示,此前担任四川省委副书记、组织部部长的于立军,已任四川省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。
于立军,男,汉族,1967年8月出生,辽宁建平人,中共党员,在职研究生学历,硕士学位,研究员。
于立军早年在天津工作,2008年任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,3年后转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党委书记,后于2016年出任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。2016年,于立军获任天津市蓟县县委书记(正局级),并在蓟县撤县设区后任蓟州区委书记。2019年,于立军升任天津市委常委,后兼任市委教育工委书记。
2021年3月,于立军跨省份调任四川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后于2024年7月在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上递补为中央委员。
2024年9月,于立军出任四川省委副书记,并继续兼任四川省委组织部部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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